第724章 大火乱窜(三)

孙朝阳,天下第二号倒霉蛋。为什么说他是第二号?因为第一号是他三哥,李焕仙。不过,李焕仙倒霉归倒霉,可他从未抱怨过。

因为在李焕仙看来,能再世为人捡条命就已经是老天爷打瞌睡了。按照他上辈子做的孽,不在地狱里滚个千万亿劫都未必能投胎混个畜牲做。

至于孙朝阳,他的想法其实与李焕仙也大差不差。虽然他不懂佛教的轮回观念,而且估计这混小子也不能信那一套。不过常年与李焕明混迹在一起,也是早早养成了洒脱的性子。

不提太久远的事,就说他来金国出使。虽然公主殉情了,虽然他全家被李焕仙坑的就剩他一个了,虽然他已经成了丧家之犬,但他也没怎么太抱怨。

父辈兄长们做的烂事情让自己买单,虽然说不过去,但事已至此,他还能怎么样?先不说他一个通缉犯无法回归楚国,就算李圣千能放过他,那他回去又能怎么样呢?

杀了李圣千?他没那个本事。颠覆楚国?他也没李焕仙那么丧心病狂。

所以当他得知,自己此生无法回归楚国后,他也仅仅是悲伤了一个月而已。随后就甩开了使团,自己在金国流浪。金世奇这辈子,没干过什么人事。但该说不说,七公主姜若蝶死在出嫁前,这么大的事,就算宰了孙朝阳也不算过分,但金世奇还是放过了他。

所以那段时日,孙朝阳怀揣了几万两银票,倒也在金国好好逍遥了一段时间。直到,钱花光了。

嗯,几万两银子,够寻常老百姓花几辈子了,这小子几个月省吃俭用全都花光。

老话说的好,有钱走遍天下,没钱寸步难行。没了钱的孙朝阳,彻底是萎靡不振。本想一死了之,奈何只要肚子咕噜噜的一叫,立马死志全无,还是得爬起来找吃的混日子。

直到他流浪到了会京府陶吴县。那地方,除了烧窑纺织名扬四海外,妓寨也是不少。而其中的一间妓寨头牌,就是黄世云的女人,冰儿。

“你在妓院混饭吃?做的什么?打杂?伙夫?龟公?男妓?!”

隆升客栈后巷院落内,李焕仙坐在石桌前,望着双手抱头,规规矩矩蹲在地上的孙朝阳问道。

“三哥你太瞧不起人了!我,孙朝阳!你大秦太上皇的兄弟!怎么可能去伺候别人?”

一听李焕仙怀疑自己靠卖屁股求生,孙朝阳猛地站起身来,拍着胸脯雄心万丈的说道:“你也不看看我这气质?就算不如你,可我也算继承了姑姑的三分神韵……”